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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公布23个部门单位、乡镇、村级党组织反馈情况
经昌吉州党委批准,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三轮巡察对州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州教育局、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开放大学、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12个州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呼图壁县呼图壁镇、石梯子乡2个乡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对木垒县公安局、奇台县公安局、吉木萨尔县公安局、阜康市公安局、昌吉市公安局、呼图壁县公安局、玛纳斯县公安局、呼图壁县委统战部、呼图壁县石梯子乡白杨河村9个党组织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5月15日起,各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在反馈会上,巡察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不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推进法治建设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强,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落实财经管理制度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有的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问题反弹、边改边犯现象等问题。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县纪委监委机关按程序处理。此次辑录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向州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未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学用转化用力不足,全面履行教育工委职能职责思考不深;州党委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还有欠缺,造成州教育系统决策执行“两张皮”;对教学基地监督指导不到位,挂牌至今未分年度对基地工作开展指导和考核评估;落实保密制度不严格;审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重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关注指导不深入;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不严格,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对群众诉求未跟踪指导及时化解,“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流于形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指导学校健全纪检机构有差距;推动学校党建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用力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向州教育局党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考试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理论指导实践不紧密,推动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问题的办法不多,教师短缺、队伍断层等瓶颈问题依然存在;抓思政教学教研队伍建设不到位,全州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研员紧缺;推进“双减”工作用力不足,未按照制度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校园安全监管有短板,推进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不扎实;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用力不够,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衡,学校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破解教育发展突出问题缺乏力度,发展公办学前教育不够有力;教师流失问题比较突出;师德师风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财务把关不严;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向州第一中学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执行思政课制度不到位,校领导思政课教案未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双减”政策不严格,存在将课后服务转化为教学等现象;“四有”好老师队伍建设有欠缺;校园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有疏漏;执行保密制度有偏差;班子凝聚力不强,主要领导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教研工作抓得不紧,对新课改研究不够,学科带头人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财务把关不严;校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党团费收缴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对干部培养不够重视,年轻干部储备不足;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边改边犯。 向州第二中学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选择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系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落实“双减”政策不到位,制定减负方案措施不具体,缺失评价监督内容;意识形态领域敏锐性不强,审读工作存在漏洞;对“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重安排轻落实;党委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职责有差距,重大事项党委会不研究,议事决策不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基层减负政策打折扣,责任书签订过多过滥;侵害教职工利益,招生工作不够规范,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禁而未绝;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对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考核不系统;“四培养”机制落实有差距;未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廉政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州第三中学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思政改革创新不够,未贯彻大思政课思想;校园安全管理有疏漏;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委抓大事议大事能力弱,研究决策存在主要领导先定调、决策程序倒置的现象;教学质量社会认可度低,在校教学班连年减少;教师队伍建设不平衡,教师总体超编与结构性缺编问题并存;师风建设有短板,思学思教风气不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未上交非税收入,财务审批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纪委专责监督缺位;未按规定开展换届工作,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发展党员问题突出,党性教育未抓实;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州第四中学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未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打折扣,未将作业设计纳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课程思政未做到学科全覆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落实备课组、教研组、党组织三级联审制度;校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班子成员落实听评课制度不到位,听课评课敷衍了事;师生关注的教学软硬件设施老旧、冬季综合楼室内温度低、食堂饭菜品种少质量差、住校学生购买生活用品不方便等问题久拖不决;侵害教职工利益问题时有发生;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廉政谈话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基层党支部考核不系统,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师德失范、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向昌吉开放大学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短板,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漏洞,“三审三校”层层审核把关不严;教学中未按要求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有机融入思政元素,对特色学科的培育与发展未制定具体规划;对“双师型”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教学教研活动重形式、轻效果;社区教育发展滞后,开展社会培训工作主动性不强,昌吉全民终身学习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财务、项目管理不到位,违规大额提现;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现象;党支部未按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纪检委员;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短板,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普遍存在;课程思政教学方式创新不足,与专业课程融合度低;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推广不到位;对师生网络安全教育不够,处置不及时,舆情监测能力滞后;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固定资产登记不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基层党务干部调整频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形成长效机制;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落实机关节能降碳工作有缺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风险意识不强;房屋租赁管理不规范,未经审批自行提取项目管理资金;后勤服务中心管理不规范;关键岗位由工勤人员或非在编人员担任;“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以基建领导小组会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基建项目工作;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不能通过有效方式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够深入,个别中层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到位;重点岗位长期不轮岗;干部请休假制度执行不力。 向州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深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有差距;安委会、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防灾减灾宣传形式单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得不实;法治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不够严格,立案不及时;全州救援能力与承担的救援任务不相适应,对县市应急管理系统双重管理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随意变更维修项目;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专业救援队伍结构不合理,研究干部职工职级晋升不及时。 向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对昌吉州域内人防事业发展研究谋划不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党组会议不规范,随意增加研究议题,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研究,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推进人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未按规定时限备案、未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善;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党支部委员补选不及时、换届程序不规范;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四张清单”针对性不强,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向州公安局党委(新疆网络监控处置中心昌吉分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用力不足,缺少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针对性措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提升不够,常态化整治顽瘴固疾用力不足,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整治乡村治安秩序等方面缺乏针对性的措施;高校阵地管控存在风险,推动部门协作、强化教育防范打击协作机制不到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办案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随意性大等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超预算扩大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民服务不到位,部分基层民辅警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态度生硬蛮横;“三会一课”走形式,民主评议党员有漏项;教育监督管理职责缺失缺位,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中层及以下干部后备力量不足,正向激励作用发挥不够;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木垒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维稳常态化思想有所松懈,社会面盗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有差距,以部署专项领域整治工作代替扫黑除恶工作;案件办理存在程序、法律文书、笔录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辅警招录政审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财务监管不到位,设备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走形式;从严治警不到位,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部分民警法治素养不高,专业人才匮乏;巡察反馈问题搞整改变通、边改边犯。 向奇台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人员基础信息一体化信息采集设备配备不足;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受理各类电信诈骗以及经济类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挽损率较低;“最多跑一次”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严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边改边犯。 向吉木萨尔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开展检查,易制爆危化品安全生产检查不全面;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持续用力不足,执法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财务支付把关不严,核算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对干警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运用“第一种形态”不主动不规范;对离职、退休干警管理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阜康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公安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落实总目标有松懈,对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还不够到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提升成效不明显;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招录公安民警;落实行政处罚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员管理不到位;基层民辅警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边改边犯。 向昌吉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短板,办案程序不规范、立案审查超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推进教育整顿常态化工作有所松懈,打击食药环领域犯罪有短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整治“四风”不彻底;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涉案资金、物品管理不规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不够,党课教育走过场;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打折扣,开展廉政谈话不严肃不具体;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向呼图壁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不够,未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还有不足,对扫黑除恶常态化认识不到位,防范打击新型变色变异黑恶势力强化源头治理办法不多;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不明显,常态化整治顽瘴固疾用力不足;推动乡村振兴助力不够,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不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不强,线索巡查分析研判和查控能力较弱;法制员发挥作用不明显,依法侦办案件能力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作风不实问题依然存在;干警交流轮岗不及时;基层支部选举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向玛纳斯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折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所松懈;深化公安改革不到位;执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执法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法治监督力度不够,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整治“四风”不彻底;资金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违规实施工程项目;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差距,选人用人不严肃;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向呼图壁县呼图壁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学用结合有差距;流动人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对新时代志愿服务活动思考研究不够;社区服务功能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有差距,“第一种形态”使用不规范;落实惠民政策审核把关不严,临时救助金发放监管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两新”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拴心留人机制不健全;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 向呼图壁县石梯子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农牧民参与度不高;对“三非”等物品宣传整治不彻底,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效果还不明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宽,机动地发包时间过长、承包费过低等问题长期存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打折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不到位,违规配备乡长助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部分村“两委”结构不合理,村级后备人才培养不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向呼图壁县委统战部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深入,统一战线作用发挥不到位;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去宗教极端化存在短板,宣传教育不到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差距,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组织生活不严肃;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驻村管寺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 向呼图壁县石梯子乡白杨河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法治教育不深入,党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力不足,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困难;人居环境整治不力,老旧房屋整治工作缓慢;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抓得不实;养老金动态监管不力;“三资”管理不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还不够有力;党组织换届、补选程序不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